同守校规校纪,共创美好未来
——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、严肃校纪校规专项活动
人没有绝对的自由,就像高飞的风筝需要线的牵引;就像嬉戏的鱼儿离不开水的滋养。无规矩,何以成方圆?在多姿多彩的大学生活中,我们也应该遵守校规校纪。
我校对加强学生教育管理、严肃校纪校规十分重视。近日,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生处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、严肃校纪校规专项活动的通知》。通知中指出: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,保证学院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,保障全体学生拥有舒适安定的校园环境,塑造良好的校风学风,树立良好的大学生形象,打造“文明华商”,特开展此次专项活动,活动时间为:10月15日—11月15日。
此次专项活动分为四部分:一、召开主题班会专题学习;二、辅导员代表学校与所带班级签订遵守校规校纪承诺书;三、加强重点学生思想教育及行为规范;四、加强迟到、旷课、仪表不整、夜归、校外住宿、违规使用电器等违纪情况的常规检查。
为尽快落实“加强学生教育管理、严肃校纪校规”有关文件精神,我系将会组织开展校规校纪专项学习主题班会,学习重点有:行为规范教育、诚信缴费教育、课堂教育、考试纪律教育、宿舍纪律教育、交通道路安全教育、消防安全教育和食品安全教育等。
同时,为加强重点学生思想教育及行为规范,我系将会清理出自入学以来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未解除的学生、经常迟到、旷课,但还未达到处分标准的学生、抽烟、饮酒、经常使用违规电器等自控能力较差的学生、校外租房和经常夜不归宿、晚归学生,及无证租驾车学生、在宿舍售卖烟酒食品和私自组织或参与无证包车的学生。对这些重点学生,我系将会对其进行谈心谈话、警示、通报家长、对屡教不改的学生,请年级组长或二级院系学工主任(副院长)亲自谈话,以上所有工作都会做好相关记录。与此同时,迟到、旷课、仪表不整、夜归、校外住宿、违规使用电器等违纪情况的常规检查亦会加强。
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校规校纪,严格要求自己,加强自身素质以响应新时代的号召!现摘取部分规定进行说明,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学习吧!
学风方面
《学生考勤办法》(第五条)、《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(第十九条)


《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(第二十条)


《学士学位管理细则》(第六条)

住宿方面
《宿舍管理规定》(第十七条、第三十二条、第三十七条)



《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(第十七条第八项、第十五条第十一项)


《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(第十六条、第十七条第二项)


其他方面
1.《烟草专卖法》第 35 条: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、销售、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,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。
2.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 18 条规定:……学生宿舍、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,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,在门窗、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。
3.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 19 条:驾驶机动车,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……。
看到这里,相信大家对学校的部分校规校纪有了进一步了解,并且在今后的日子里,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,做到遵纪守法,为本校学风建设专项活动营造更良好的氛围!